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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关于彩礼(离婚时能够要求返还吗?哪些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法律知识】关于彩礼

彩礼,即一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另一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不退还。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据《最高(R-M-F-Y)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知识】关于彩礼(离婚时能够要求返还吗?哪些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总的来说就是:

1、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2、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实践中一些处理总结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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