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篇
04-05 • 184 • 沒心沒肺的娜娜
律师:结婚钻戒一般按个人财产处理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即将劳燕分飞的夫妻,能在法官的调解下,就钻戒等归属问题能达成一致,一般以最后归女方为主。真正法院判决的比例并不高。
那结婚钻戒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翔律师分析,结婚钻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可以从两种情况分析,即钻戒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钻戒属于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购买的结婚戒指,并赠与且已交付给女方,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该返还。
他分析,《合同法》中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钻戒属于动产,一旦送出,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如从男方手中交付到女方手中,则所有权从归男方所有变成了归女方所有。
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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