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教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5种情况)
婚内购置房屋,产权人为夫妻双方及子女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至于是否出资在所不问,也就是说不能以任何一方未出资为由而否认其为产权人的事实,除共有人之间有特别的分割约定外,共同共有的房屋分割原则均为均等分割,适当考虑共有人的贡献大小。
婚内购房时使用了一方婚前财产
对此,双方都对房产作出了贡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具体如何分割呢?
(1)不考虑出资,均等分割;
(2)以离婚时的房屋市场价格扣除一方婚前财产,剩余财产平分;
(3)按照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比例进行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
双方对于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形式,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如果双方对这个房屋享有的份额有了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来分,不能确定出资额的,就视为等额享有也就是平均分割。
婚内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房屋属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双方无特别约定,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若无法协商一致,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及财产来源并结合适当、子女权益、无过错方权益的法律原则进行分割。
一方婚前房屋婚后增加另一方为产权人
如果婚前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将房屋变更登记为夫妻双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有无协议;
如果没有特别明确约定的话,应当以协议为准。
(2)婚龄;
夫妻在实际生活中相互扶养与照顾,因此在分割房屋时,对于婚龄较长的夫妻,未出资的配偶一方在离婚时分得的产权份额应当较婚龄段的夫妻中未出资一方分得的产权份额多一些;
(3)过错;
若未出资方有过错,则在分割房屋时应当适当少分;若出资方有过错,则未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4)双方婚后生育子女时应适当照顾女方,在此情况下应适当照顾女方。
(5)双方是否已其归还贷款;
若双方婚后有一起归还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形,在分割时应当较之对于房屋无任何贡献的情形分得的份额适当高些。
由于实际生活中买房出资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离婚律师徐大状结合办案经验总结了3期,大家可以对号入座,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以在下方评论或私信我,我会及时回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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