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女婿)有份没份?
03-13 • 186 • 沒心沒肺的娜娜
为维护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不侵害出资父母的利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针对这一内容,网上许多媒体个人就误解为“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或女婿没份”,其实不是这样的。
首先,从产权归属上看,父母为其子女买房,这种情况下儿媳或女婿可能没有所有权,但是儿媳或女婿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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