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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婆婆没有义务给儿媳带娃这句话

针对有些不管在哪一张口就是“婆婆没有义务帮媳妇带娃”小可爱和老可爱们。

论婆婆没有义务给儿媳带娃这句话

不知道这句口号最初是被哪个天才喊出来的,后面被广大利益方、一些尚未结婚的小年轻、或者被洗脑的小媳妇们,还有一部分婆婆们奉为真理。

还有一种情况是媳妇也不想跟婆婆来往,情愿自己带娃并拿这句话当理由的,在此不讨论这种情况。

只是想替更大一部分国内母亲们说说话。

这句话实际很片面,割裂了权利跟义务,忽视了国内国情跟传统。

就不讨论娃到底是谁的、跟谁姓的问题了,因为有人会杠说老外也改姓,其实你问老外有没有传宗接代的观念?大部分是没有的。这也是一点区别。

但我的观念是:娃是父母亲的、也是大家庭的。

就问几个问题:

国内的社会保障、家庭福利怎么样?

低廉的托管幼儿机构多不多?

保姆家政人员受过严格筛选并培训的多不多?

外界环境(公共设施、路人)对幼儿算不算友好?

现在提倡多胎、同时鼓励妇女工作,那么不满学龄的幼儿怎么办?专家们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同理,以上问题适用于老年人。

但凡你仔细想过以上任何一点就知道我要说什么。

能否凭自己能力带一娃或多娃的国内母亲,少之又少。一个是社会支持的脱节、再一个是经济条件不允许。

而反过来,能够独自养老的老年人也少之又少,同样原因。

所以大部分国内家庭不是三口或四口之家,而是两代同堂。不仅因为传统,还因为现实。可以说是“抱团取暖”。

而因为两代人或者说两个陌生人的磨合不顺,所以造就了婆媳、翁婿矛盾。

所以这大概就是这句口号的根源。

它是吵架时候用的,不是讨论问题时用的。

因为不合逻辑、不符合现实、不过脑。

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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